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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图像可拍摄数量和最长短片拍摄时间(电池使用时间) (EOS 750D)

最近更新 : 09-Apr-2015

发行编号 : 8202564300


解决方法

静止图像可拍摄数量
温度 使用取景器拍摄 使用实时显示拍摄
不使用闪光灯 50% 使用闪光灯 不使用闪光灯 50% 使用闪光灯
室温 (23°C) 约 550 张图像 约 440 张图像 约 200 张图像 约 180 张图像
低温 (0°C) 约 470 张图像 约 400 张图像 约 170 张图像 约 150 张图像

以上数字基于充满电的电池 LP-E17 及 CIPA(相机影像机器工业协会)测试标准。
注释
  • 使用充满电的电池 LP-E17 时,在室温 (23°C) 下可进行约 1 小时 30 分钟的连续实时显示拍摄。
  • 使用电池盒兼手柄 BG-E18 时的可拍摄数量(另售)
--使用 LP-E17 x 2:约为未使用电池盒兼手柄时拍摄数量的两倍。

参考
  • 以下任何操作都将减少可拍摄数量:
 -长时间半按快门按钮。
 -在未拍摄照片的情况下频繁激活自动对焦。
 -使用镜头图像稳定器。 
-经常使用液晶监视器。
  • 根据实际拍摄条件,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可能会减少。
  • 镜头操作由相机电池供电。根据使用镜头的不同,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可能减少。
  • 您可以在 [ : 电池信息] 中确认电池的状况。

最长短片拍摄时间
温度 记录总时长
室温 (23°C) 约 1 小时 20 分钟
低温 (0°C) 约 1 小时
*使用充满电的电池 LP-E17

注释
  • 拍摄短片时,使用 SD 速率级别 6“”或更高的大容量 SD 卡。
  • 拍摄短片时如果使用写入速度慢的存储卡,可能无法正确地录制短片。此外,如果播放读取速度慢的存储卡上的短片,可能无法正确地播放短片。
  • 如果您想要在拍摄短片时拍摄静止照片,则需要甚至更快的存储卡。
  • 若要查看存储卡的读写速度,请参考存储卡制造商的网站。
 
[超过 4GB 的短片文件]
  • 即使拍摄的短片超过 4 GB,也可不间断地继续拍摄。在短片拍摄期间,当短片的文件大小即将达到 4 GB 的大约 30 秒钟前,短片拍摄图像中显示的已拍摄时间或时间码会开始闪烁。如果您继续拍摄短片直到短片文件尺寸超过 4GB,将会自动创建新的短片文件并且已拍摄时间或时间码将停止闪烁。当您回放短片时,需要单独播放各短片文件。无法自动连续回放短片文件。短片回放结束后,请选择下一个要播放的短片。
 
[短片拍摄时间限制]
  • 一个短片剪辑的最长录制时间约为 29 分 59 秒。如果短片拍摄时间达到 29 分 59 秒,短片拍摄会自动停止。您可以通过按下 [] 按钮再次开始拍摄短片。(开始记录新的短片文件。)

注意
建议使用佳能原厂附件。
本产品设计为与佳能原厂附件配合使用效果最佳。
佳能对非原装佳能附件的故障(如电池泄漏和/或爆炸)而导致本产品的损坏和/或意外(如火灾等)不负任何责任。请注意由于使用非佳能原厂附件导致本产品的任何损坏均不在本产品保修范围之内,但用户可以付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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