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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S 5D Mark III 的静止图像可拍摄数量和最长短片拍摄时间(电池使用时间)

最近更新 : 27-Mar-2012

发行编号 : 8201379800


解决方法

静止图像可拍摄数量
温度 使用取景器拍摄 使用实时显示拍摄
23 ℃ / 73 ℉ 约 950 张图像 约 200 张图像
0 ℃ / 32 ℉ 约 850 张图像 约 180 张图像

参考
  • 以上数字基于充满电的电池 LP-E6、非实时显示拍摄和 CIPA(相机影像制造协会)测试标准。
  • 实际拍摄数量可能随拍摄条件不同而小于上述数值。
  • 长时间半按快门按钮或只进行自动对焦也会减少可拍摄数量。
  • 频繁使用液晶显示屏,可拍摄数量将减少。
  • 镜头操作由相机电池供电。根据使用镜头的不同,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可能会减少。
  • 使用镜头的影像稳定器会减少可拍摄数量(缩短电池的使用时间)。
  • 在 23℃ / 73℉ 温度下可进行约 1 小时 30 分钟的连续实时显示拍摄(使用充满电的电池 LP-E6 时)。

最长短片拍摄时间
温度 总记录时间
23 ℃ / 73 ℉ 约 1 小时 30 分钟
0 ℃ / 32 ℉ 约 1 小时 20 分钟

注释
  • 以上数字基于充满电的电池 LP-E6。
  • 拍摄短片时,使用如下所示的具有快速读写速度的大容量存储卡。
- [压缩方法:IPB] CF 卡:10 MB/秒或更快;SD 卡:6 MB/秒或更快
- [压缩方法:ALL-I (I-only)] CF 卡:30 MB/秒或更快;SD 卡:20 MB/秒或更快
  • 拍摄短片时如果使用写入速度慢的存储卡,可能无法正确地记录短片。此外,如果播放读取速度慢的存储卡上的短片,可能无法正确地播放短片。
  • 如果您想要在拍摄短片时拍摄静止照片,则甚至需要更快的存储卡。
甚至在您拍摄超过 4 GB 的短片时,也可以保持顺畅地进行拍摄。在短片到达 4 GB 文件大小前大约 30 秒,在短片拍摄图像中显示的已拍摄时间或时间码将开始闪烁。如果您继续拍摄短片并且文件大小超过 4 GB,将自动创建一个新的短片文件并且已拍摄时间或时间码将停止闪烁。
  • 一个短片剪辑的最长记录时间为 29 分 59 秒。如果短片拍摄时间达到 29 分 59 秒,则短片拍摄将自动停止。您可以通过按下 < > 按钮再次开始拍摄短片。(开始记录新的短片文件。)

注意
建议使用佳能原厂附件。
本产品设计为与佳能原厂附件配合使用效果最佳。佳能对非原装佳能附件的故障(如电池泄漏和/或爆炸)而导致本产品的损坏和/或意外(如火灾等)不负任何责任。请注意由于使用非佳能原厂附件导致本产品的任何损坏均不在本产品保修范围之内,但用户可以付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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