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规定
2.保修期限:
(1)除本条第(2)项中所列指定型号产品外,大幅面打印机保修期限为自用户购买日起1年。
3.不保修范围
(1)未出示有效保修卡和购机发票的情况的(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保修期限内的除外)。
(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造成的故障及损坏。
(4)保修卡上记载的产品型号和机身号与实物不相符合的。
(6)因用户不当移动或不当运输本产品而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7)因对本产品进行改造或在非佳能授权本产品维修店进行的修理、分解、清洁而造成的故障及损坏。
(8)因使用非佳能纯正耗材和零件造成的故障及损坏。
(9)因天灾等人为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异常电压等外部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坏。
4.以下物品不在保修范围内:
(1)消耗零件(搓纸轮等)。
(2)消耗品(墨水盒、打印头)。
(3)外包装箱、电源线及附属电缆、用户使用手册、驱动软件和使用软件等。
5.保修中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归本公司所有。
7.因本产品的硬件和软件引起的资料和其他应用软件等的损坏和损失,本公司和零售商概不负责。
8.因本产品的故障引起其他连接机器设备的损坏和损失,本公司和零售商概不负责。
9.用户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调整、设置变更等不是零售商免费服务的范围。
10.本保修卡是为用户保修而制定的,并不限制用户在法律上的权利。
11.请妥善保存保修卡、保修卡遗失不再补发。
12.本保修卡只适应于中国大陆地区(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注意:为保障您的合法利益,请您仔细核对保修卡内容填写的准确性。
产品信息及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