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影像力量”
2008年佳能高校摄影文化推广活动摄影作品征集规则 |
| |
一、参与者
本次活动参与者为受佳能(中国)有限公司邀请的参与活动学校(非受邀学校的学生希望参与,请询问联系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不限于摄影专业学生,也欢迎其他专业学习摄影课程的学生参加),具体人选由指导教师最终确定。参与者需登录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网站"市场活动"的相应页面,填写"报名表"报名参与活动。
二、征集作品要求
1、 征集作品分为应用摄影(包括商业广告摄影、商业人像摄影等涉及商业用途的作 品)、专题纪实和艺术观念三类,每位参与者投稿限选择其中一类,作品不限定主题。其中应用摄影类和艺术观念类接受单幅照片及组照,组照数量限不超过8张照片,每位参与者限投稿一幅或一组;专题纪实类只接受组照,每组限6至8张照片,每位参与者限投稿一组。
2、 投稿作品必须使用佳能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不限制相机型号,不限制镜头、闪光灯等附件品牌)。活动组委会可提供数量有限的佳能数码单反相机协助参与者完成拍摄,详情请咨询活动联系人。
3、 所有征集作品必须为2008年内创作的作品。
4、 应用摄影类和艺术观念类摄影接受使用数码创意方法的作品。
5、 所有投稿作品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和作者简历(包括姓名、学校院系、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
6、 最终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并以TIFF格式存储(A4幅面,分辨率为2480×3508),同时提供全部拍摄素材的RAW格式文件。有条件的作者可以同时提供11英寸照片,供评选使用。如作者不能提供,评选中将以活动组委会打印的A4尺寸照片为标准进行评选。
7、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征集作品的权利,有权将征集作品用于相关的宣传等活动,有权使用征集作品进行复制、展览或出版等。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8、 参与者应对投稿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投稿作品引起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责任,由本次活动参与者自负,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参与者所提供的关于征集作品的资料应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因参与者自身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自身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10、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三、截稿和评选
1、 本次征集活动的截稿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以组委会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2、 作品投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广厦B8座二层 邮编:100016 马晓羽收。
3、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将邀请评委,于2008年12月进行公开评奖,获奖结果将在各媒体上公布。
4、 奖项设置
应用摄影类
最佳创意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10名;
专题纪实类
最佳风格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10名;
艺术观念类
最佳创意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10名。
5、 奖品
最佳创意奖/最佳风格奖:价值8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一等奖:价值8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二等奖:价值50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三等奖:价值15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佳作奖:价值300元的佳能影像产品
联系人:
马晓羽/高森
电话:010-64333337-8076/6895
电子邮件:maxiaoyu@bluefocus.com,gaosen@bluefocus.com
|
|
|